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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苏监管局:认真开展医保单位缴费经费审核

  为认真做好京外中央行政参公单位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经费审核,江苏监管局树立系统监管思维,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紧紧突出四项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审核工作。

  一、完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审核成效。结合疫情防控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总体情况,制定完善审核方案。学习传达审核要求、填报口径和审核说明,逐一梳理本次审核工作的重点和注意事项,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思路和网络化手段,提高审核成效。

  二、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在审核工作中坚持减负与服务并重,创新挖掘自身潜力,切实减轻申报单位负担。一方面,取消申报表格,不再要求申报单位填报,改为监管局根据审核需要自行编制,申报单位盖章确认;另一方面,减少申报材料,利用“一上”部门预算审核时已经报送工资表、规范津补贴标准、实有人数审核表等,不再要求重复报送,最大程度减轻基层负担。审核中,对比分析互联网发布的政策文件对申报数据,同一地区不同单位之间数据,不同主管部门之间数据,提高审核质量。

  三、突出四个重点,扎实开展审核工作。突出数据分析应用,主动分析申报数据与部门预算审核数据,重点核实人数和标准等情况。突出政策落实情况,对省本级、南京市级单位,侧重核实单位、人员参保的真实性。突出数据口径要求,基础工资、规范津补贴等是否与文件规定一致、适用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范围是否被扩大等。突出资金审核重点,既注重按基数、比例、定额计算经费需求的准确性,也注重了解申报数据与核实数据差异的合理性,体现预算经费需求审核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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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