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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苏监管局:深入开展国有资本收益审核

  中央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既是国家所有者权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重要收入来源。为确保国有资本收益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江苏监管局采取案头审核与现场核查方式,深入开展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工作。

  一、注重方案制定,明确审核重点。区别企业类别和性质,明确审核人员要着力关注国有独资企业的应交利润、国有参股企业的股利(股息)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及企业清算收入,增强审核针对性。同时,把两家经营效益较好,上缴收益规模大的企业作为此次现场审核对象。

  二、注重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调研。审核中,除集中力量对影响收益收缴基数的因素进行核实外,还围绕企业改革发展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中央财政惠企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企业在应对疫情影响方面的困难和诉求,征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财政监管工作意见建议。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对校属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和改革试点进行专题调研,及时反映基层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三、注重沟通交流,强化监管服务。加强法规宣传,结合审核工作,向相关企业宣传财经法规和中央财政管理要求,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同时,针对企业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以及聘用中介服务机构等方面的困惑,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解答,提升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下一步,江苏监管局继续做好日常监管服务,适时召开专题座谈会,通报审核情况,明确监管重点,针对各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开展专题交流研讨,形成监管与服务良性互动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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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