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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近年来,江苏监管局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依托自主开发的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管系统,牢牢把握预算执行这一重要环节,加强联合联动,推进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不断提升绩效评价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一是全面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有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资金只有使用才能发挥效益,江苏监管局一直以来都将推进预算执行作为重中之重。2016年起,通过开发运行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管系统,将所有有规定用途的资金全部纳入日常监管,截至2021年6月底,累计纳入监管资金4,088亿元。通过定期督促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层层传导监管压力,有效提升了预算执行率,县区财政资金年度预算执行率超过90%,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积极实施推进“双监控”,动态关注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升级改造动态监管系统,新增“绩效管理”功能模块,动态监控绩效目标的分解下达和实现程度,为绩效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2020年以来,先后将污染防治、农田建设补助、保障性安居等10类重点资金共计214.82亿元纳入“双监控”,要求市县财政部门按季度填报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情况,既传导了绩效管理的压力,又有利于动态掌握情况,进一步加强事中监管。

  三是精准有效开展事后评价,压实绩效责任。在财政部组织的事后绩效评价中,江苏监管局依托动态监管系统,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在全面掌握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基础上,精准选取现场抽查项目,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开展客观公正的事后绩效评价,加大违规问题问责整改力度,压实绩效责任。2020年以来,江苏监管局共发现土壤污染防治、扶贫等资金未及时拨付、项目进度缓慢等各类问题29个,涉及金额2.79亿元。

  四是加强联合联动,促进绩效管理规范化。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从专项资金审核入手,抓好绩效目标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健全与省财政厅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作,督促财政厅在及时分解下达资金的同时,一并分解下达绩效目标。督促相关资金主管部门及时抄送年度绩效自评资料以及整改材料,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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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