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江苏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调查研究

薛鑫堂: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财政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  薛鑫堂

  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重要时点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的新的伟大成就,高度评价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深入分析了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系统谋划并部署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科学擘画了2035年的发展新蓝图。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和思想自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五中全会精神,抓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宏伟蓝图的贯彻落实,在财政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奋力承担起新发展阶段财政监管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为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贡献力量。

  一、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十三五”收官在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在望,我国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凝结着习近平总书记的心血和全党的智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14亿中国人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行动纲领和政治宣言,为新时代新征程把准方向,明确航程。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三个新”是贯穿其中的核心要义。

  我们要深刻认识所处新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发展阶段在我国发展进程当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大跨越。只有清醒认识我们所处发展阶段的重要特征,理解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才能开好局、起好步,行稳而致远。五中全会立足五年、着眼长远,深刻分析“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新方位和新特点,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深刻把握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深刻把握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规律,深刻把握了世界发展进步的规律,充分体现出对未来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作为财政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在新发展阶段我们开展财政监管必须更加主动地认识和把握规律,抓住主要矛盾,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

  我们要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党中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已有5年,引领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就。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我们在履职中,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目标保持定力,以有利于财政管理为依归,坚持创新,秉持开门监管、联合联动,维护中央财政利益和促进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以监管效能提升推动财政资金绩效提高,财税政策效应放大,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

  我们要积极投入新发展格局构建。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五中全会进一步阐释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与时俱进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塑造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作出的战略抉择,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是把握发展主动权的先手棋,不是被动应对、权宜之计;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不是封闭的国内单循环;是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上的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不是各地都搞自我小循环。对我们而言,最关键的就是要找准在双循环中的监管着力点:就地就近调研分析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堵点,为财税政策有效供给提供支撑;加强与海关、税务、人行等中央单位联动,服务江苏发挥产业循环的发起点、联结点和融入国际循环重要通道优势;抓住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做好“双创”扶持资金、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社保补贴等监管,为经济畅通循环提供中央财力保障。

  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财政和财政监管工作的新的要求

  五中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和《建议》安排的目标任务,方方面面都对财政提出了新要求,其中提出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要求,凸显了财政在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财政监管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系统理解掌握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有必要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深刻领会、深入贯彻、深化落实。

  现代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保障,包括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理顺央地财政关系,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等方面。随着“十三五”期间的职能转变实践的不断深入,财政监管的理念、定位、环节、手段都有了质的变化,已成为财政管理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财政监管必须有所作为,也必然大有可为:

  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当好财税法规执法者,切实维护预算约束,深化预算编制执行动态监控,把好在苏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关;为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提供精准数据,遏制地方超财力盲目扩围提标冲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财税政策效应跟踪,强化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做好金融资本和国有资产监管,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在理顺央地财政关系方面:发挥 “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就地就近加强监管,督导地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财税政策不走样、不打折、不搭便车,及时纠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另一方面优化服务,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过对地方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提出政策建议,为地方发展多想办法、多做贡献。

  在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方面:加强对税收政策全周期等跟踪、调研、评估和反馈;坚持问需于民,问需于企,强化数据收集,案例分析,为税收立法提供支撑;强化税收征管质量监督,提升征管部门征管水平和效率;就地履行免抵调库等中央财政向税务、海关等涉税委托事项监督,形成有效制约,防范执法风险。

  在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方面:及时反映地方政府合理融资需求,指导地方合规申报;履行属地政府债务监督责任,日常与专项相结合,督促地方政府加强风险管控,依法稳妥处置债务风险事件;高效及时完成财政部内交办问题线索查处,坚决遏制债务风险向社会稳定和区域金融等领域传导;坚持从金融和债务两端加强监管,引导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约束机制。

  三、全面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用高质量的财政监管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党中央号召我们立足当下踏踏实实地干,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宏伟蓝图变为现实。作为财政部派出机构,应争当学懂弄通做实的表率,努力在创新发展、提升效能、服务中心大局上走在前列。

  (一)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五中全会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把五中全会新部署新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嘱托转化为谋划和推动财政监管的生动实践。近期,要密切关注“六稳”、“六保”落实,跟踪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提升直达资金效益,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区域战略财税政策实施,做好长江禁捕“后半篇文章”,以扎实的工作和显著的成效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江苏落地见效。

  (二)坚持系统观念,在规范化、机制化、日常化的财政监管中提升效能。把监管工作规范化、机制化、日常化建设放在更好地保障和服务党和国家战略意图中谋划推进。强化管理思维,坚持过程控制,以监管促进政策在执行、资金在使用中提供高效用。发挥我局联系面广、职能综合等优势,深化与税务、海关、人行、统调等中央单位合作,完善与地方各级财政日常工作机制,拓宽与地方发改、工信、电力等部门的合作渠道,扩大中央财政监管网络,形成更大合力。继续深化“互联网+”、“大数据+”等监管模式运转,将新的监管要求嵌入到信息系统中,顺应新形势发展,提高大数据挖掘分析能力。强化依法行政,综合运用检查、核查、调研等手段,探索询问函、面谈等新形式,提高监管效率,深化监管成效。

  (三)发挥主动性,助力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提升。及时全面动态反映江苏经济发展全貌、市场主体需求、基层群众所盼,为财政政策制定提供支撑。对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管督促、跟踪问效、动态反映,在执行环节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宏观调控作用。坚持想深一层、多走一步,无论是在资金监管、项目检查、绩效评价还是在属地财政运行监控、企业会计信息监督中,只要是涉及财政政策的,都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思考进一步提升政策有效性,健全执行机制等。

  (四)以绩效为导向,推动财政资源统筹。全面贯彻财政部党组“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的要求,深化中央财政资金全过程动态监管,抓住资金“使用端”这个牛鼻子,畅通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双向互动的管理链条,大力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积极探索对已完工重大项目绩效发挥情况的跟踪和在建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全过程督导,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强化对在苏中央预算单位的预算约束,将过紧日子要求贯彻到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对其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决算、绩效评价等实现全过程管理,全面做好各单位资产、财务、会计、银行账户、政府采购以及公车改革等监管工作,进一步优化中央预算单位财政资源配置。全面关注地方财政体制改革进展,做好地方财政运行监控、预决算公开监督等,督促地方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依法规范财政收支,在过程中纠正虚收虚支、人为压库、不规范调入等问题,就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示、举一反三、促进管理。

  (五)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夯实基层治理体系高效运转的基础。切实发挥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引导作用,高效服务地方规范合理举债融资。加快完善政府债务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事前严格落实各项审核备案制度,事中动态监测、及时报警、有效处置,事后可追溯、纠正和惩处,坚决遏制政府债务风险的快速集聚。实化细化金融监管举措,推动区域金融市场法治化、市场化水平提升。大力推进“大数据+监管”,实现对全省13个设区市和96个县(市、区)财政运行情况动态监管全覆盖,以可持续为导向,动态监测“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全面分析研判财政收支形势,掌握暂付款、库款保障水平、自行出台支出政策、对企业补贴等因素,探索建立全省地方财政运行状况评价体系,从财政监管角度反映基层治理效能。

  (六)坚持站在市场经济前沿的理念,加强会计监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履行会计行业监督职责。构建完善与事务所、上市公司日常监管机制,动态完善事务所、上市公司基础数据库。针对会计监管中发现情况和现实需要,对省内重点企业和中介机构先行先试会计日常监督,聚焦会计法规和准则制度执行,综合运用分类监管、简易处理、联合惩戒、信息公开等方式,促进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财经秩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