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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苏监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

   3月5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为江苏发展定向指航。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江苏五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取得的成就,希望江苏继续真抓实干、奋发进取,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实现良好开局,为全国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苏监管局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谋划工作思路和明确工作重点。加强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地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管,推动地方完整、全面、准确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实施监督,动态反映政策落实堵点难点和政策效应。二是加强财会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担当作为,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及时校准纠偏,加强贯通协调,推动规范用权。深入推进会计监督先行试点。三是加强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及应用按照了解情况、把握趋势、防范风险、促进发展的基本工作思路,加强地方财政运行跟踪监测,靠前预警风险,注重事中纠偏提质,推动地方财政运行高质量、可持续。四是加强在苏中央预算单位日常管理和履职保障。深入开展部门预决算审核,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开展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分析评估,督促合规使用预算资金,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五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支出动态监管抓执行、提效能。充分发挥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管系统作用,常态化全过程全覆盖实施监管,让资金使用“看得清楚、花得明白”,让资金成果“看得见、摸得着”,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六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常态化抓好属地财政金融监管。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牢固树立“风险就是监管口径”,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对政府债务实施穿透式监管。搭建属地财政金融监管框架,建立适应江苏省地域特点的财政金融监管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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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