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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苏监管局:“七五”普法工作获财政部通报表扬

  近年来,江苏监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财政“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推进各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打造服务型法治机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为全面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服务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近日,我局“七五”普法工作获财政部通报表扬。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谋划法治建设和普法推进工作,下设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宣传、督促等日常事务,确保完成“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各处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体,共同学法、用法,并做好向被服务单位的法规宣传和解释工作。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通过强化执行和监督,让普法教育带动促进财政监管事业发展。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优先给予经费、人员保障,通过组织个人自学、处室领学、全局集中学习和脱产普法学习等形式,推进学法用法日常化、制度化,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丰富形式内容,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结合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邀请系统内外教授,围绕财政改革、预算管理、守法执法、党内法规等工作内容开展专题讲座培训。积极拓宽宣传阵地,开展法治专题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学习强国、财政干教等平台,丰富学习渠道和内容。组织参加全国财政“七五”普法知识竞赛、江苏省级机关第五届、第六届“万人学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定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不定期组织外出参观和观看电教片等,让全局干部切身体会法治宣传教育成果和感受违法的成本,增强其学法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宣传力度,更好地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局领导带队,每年赴各设区市拜会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市县区财政局长座谈会,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全省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监管等主题,深入开展与中央预算单位交流座谈。及时向财政部、省委省政府报送财政改革、预算监管的工作进展和情况,被财政部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累计批示指示20余次,多篇信息和材料为领导决策、制定完善政策提供了支撑。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制定,对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通过网站、公开栏、新闻媒体等途径,及时将日常管理、专项监管等内容对外公开,将我局各类审核审批事项的办事规程、申报要求、联系方式、举报投诉方式等对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依法行政。 

  四、全面履职尽责,为完善财税政策、加强财政管理提供支持。坚持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坚持从完善法治的角度思考谋划监管工作,从服务财政管理改革的大局出发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积极推动《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在地方的贯彻落实,加强财政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增强预算法治意识,统筹平衡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加强财会监督,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严肃财经纪律。积极建言完善财税政策,结合日常监管和工作实际,先后对《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修订起草提出意见建议110条,对各类税法修订提出意见建议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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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