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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监管局:“四个提升”推动科研创新发展

  近期,江苏监管局开展在苏部属高校科研创新发展情况调研,围绕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成果转换和监督检查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制约科技创新与科研发展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科研创新发展。 

  一是提升科研项目管理评价科学性。提升科研项目分类评审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变科研成果的评价指标偏重发表论文数量问题,优化项目分类评审考核指标。提高项目验收时效性,避免验收周期过长导致相关人员流动、维持项目验收运转费用增加、项目验收合格的难度增大等问题;健全完善项目验收档案标准和规定,提高归档建库和查询利用的管理规范性。 

  二是提升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规范性。对间接经费与直接经费的范围和内容区分进一步细化明确;对部分科研项目验收时需要耗材的,允许在项目结题中留有专用验收所需耗材的经费;对经费包干制试点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人员绩效支出的比例;对国防科研经费管理与民口科研经费管理的适配性等个性问题及时协调配套。 

  三是提升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实效性。对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运转不畅、科研成果转化率有待提高等问题,要进一步明确科研成果转化收益、激励科研人员创造创新贡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之间关系的细化规定,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发挥科研支撑平台作用,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提升重要实验平台、仪器性能开发使用专业化程度,建立健全科研中可以利用的二手设备、仪器的功能评估、保障机制,以降低研发费用和减少科研人员承担的风险。 

  四是提升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协调性。各部门对科研项目的检查、评审、验收、审计等监督检查,项目内容很多类似度高,重复性的检查类事务,耗费科研人员较多时间、精力和报送资料费用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研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寓管理于服务,在提升资金效能的同时,积极反映问题,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加大基础研究经费投入;适当集中经费投入,以大力支持优秀科研团队良好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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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