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江苏监管局:评调结合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近期,江苏监管局评调结合,深入开展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总体绩效评价及调研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一、研究政策明确范围,充分做好评价准备。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时向财政部相关司局请示汇报,准确把握政策内涵,夯实评价基础。绩效评价的范围既包括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项目管理及使用绩效,也包括《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南京试点工作方案》和《南京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及效果情况。
二、强化联动注重沟通,推动评价工作有序开展。主动加强与南京市住建局、财政局工作联动,在评价工作的全过程加强情况交流,注重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资料上报时提前明确工作要求、列出具体清单;现场抽查时对收集掌握的材料信息细致分析,多方印证,确保得分有因、扣分有据;出具结论时充分沟通,确保评价程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三、选取重点评调结合,提升评价工作成效。在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开展重点评价的基础上,不断延伸财政监管链条,深入开展课题调研,做好绩效评价“后半篇”文章。评价组以2019-2021年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为蓝本,结合南京市住房市场供需现状、南京市人口流入情况等数据,组织对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状及挑战情况开展调研,提出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等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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