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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苏监管局:认真传达学习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

  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召开后,江苏监管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传达学习刘昆部长讲话精神和会议精神,研究推进财会监督的总体思路方向和具体措施。 

  会议指出,《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出发点,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注重把握财会监督工作的时代要求、职能定位、重点任务,搭建起财会监督的“四梁八柱”,对进一步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认为,财会监督是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有机融合的全覆盖监督行为,涉及与国家财经政策执行和资金运行相关的各类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活动。从实践情况看,财会监督在规范财政运行、提升资金绩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等领域地位重要,不仅仅表现为事后监督,其显著特点更体现在财政、财务运行过程中能够发挥及时纠偏、动态调整、保证目标实现的独特作用。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整体理念、系统思维、科技赋能、过程控制”的思路,准确把握财会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环节和工作方式,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完善长效化工作体系,以积极有为的过程监督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为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坚持风险导向和底线思维,对地方财政运行实施全过程监督,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将财会监督融入地方财政收支管理各环节,对全省各级财政运行跟踪监测、及时预警、督促整改,监督常态化。对全省108个市县区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立体画像”式分析,深化属地财政运行质态的综合评判,督促地方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坚持站在市场经济前沿对会计审计实施全方位监督,推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贯彻执行。持续推进会计监督先行试点,立足抓早抓小,强化源头治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将省内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地方国有企业等615家重点单位分级分类精准化常态化监督,突出过程控制,在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年报编制和审计环节加强监管,及时下达关注函、警示函,纠错纠偏,提示风险,压实责任。三是坚持预算管理全过程监督,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保障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落实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要求,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直到使用单位监督全覆盖,解决资金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引导督促地方财政部门不做资金拨付的“二传手”,当好资金使用的管理者、监督者,履行好共同管理责任,让财政资金“看得清楚、花的明白、用的规范”。加强在苏700余户中央预算单位从预算编制到执行、决算等全过程监督,引导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坚持“风险就是监督口径”,全过程全口径监督地方政府性债务,主动防范化解地方财政金融风险。强化政府性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监督,打通政府性债务和财政金融风险双向融合监督通道。将可能给地方带来财政风险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与政府法定债务、隐性债务一道纳入监督范围,深化穿透监督,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大家纷纷表示,《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会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以此次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刘昆部长讲话精神和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力度,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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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