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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坚持“三查并举”开展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核查

  进一步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江苏监管局坚持“三查并举”系统推进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核查工作,构建全链条监管闭环,扎实促进各级地方政府提升专项债券管理效能。

  一是全面自查,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对照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资金管理是否合规等开展自查督促及时拨付已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对长期“趴账”未拨付资金的财政账户进行核查,持续跟踪建设进度缓慢项目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及单位加快资金使用,对瞒报漏报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重点核查,紧盯高风险领域。重点关注发行规模较大的重大项目收益覆盖率低的公益性项目,开展对项目从研究、可研、设计、施工到竣工的全流程监管对部分项目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排查是否资金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用于商业化模式运作的产业化项目等问题。 

  三是专项督查,强化整改闭环。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管理”机制,明确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时间。督促被检查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进行立行立改或按期整改,持续跟进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积极了解各地在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环节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政策指导,助推各地管好用好专项债资金,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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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