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江苏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预算监管专栏>图片报道

江苏专员办“三个结合”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我办坚持把支持配合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近期,我办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选择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2大类扶贫资金开展预算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三个结合,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一、部门联动和上下联动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工作开展。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我办主动与江苏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省级主管部门对接,全面了解全省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和时间安排。同时,结合资金量和日常监管情况,将宿迁市、滨海县、盱眙县等11个市县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开展现场监管的市县,及时下发工作通知,制发情况统计表,明确资料提供清单,做到重点突出、工作规范。 

  二、在线监管和现场监管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我办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运用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关注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一方面,充分依托我办中央转移支付动态监管系统,对全省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拨付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在线监管,采用电话询问、工作群交流等方式,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及时填报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另一方面,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按照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现场监管的原则,选择3个地区开展现场监管,并对2015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回头看”。 

  三、宣传政策和督促整改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工作成果。中央财政给予地方扶贫资金,既是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支持地方政府履行职责的直接体现。为此,我办在工作过程中,既大力宣传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将中央财政资金用足用好,确保发挥政策效益,又针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财政资金拨付缓慢、项目建设进度滞缓、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管理体制机制有待优化等问题,及时明确工作建议,确保发挥资金效益。同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征求省市县部门工作意见、与涉农代表座谈、实地勘察项目等方式,多维度征求有关政策实施意见,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以扶贫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管为切入点,通过主动服务,动态跟踪,寓监管于服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奠定基础。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