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强化“三个坚持” 忠实履行财政金融监管职责
2024年7月23日 来源:财政部江苏监管局
近年来,面对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江苏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属地实际和职能定位,不断创新财政金融监管方式方法,逐步探索建立起适应地域特点、体现财政特色的监管机制,取得较好工作成效。
一、坚持守正创新,构建财政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紧扣“一条主线”。准确把握财政金融监管的职能定位,紧扣“促进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从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的角度,忠实履行财政金融监管职责,积极推动国家重大财政金融政策落地见效,落实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促进财政金融健康发展和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建立“一套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财政系统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不断完善财政金融监管体系,建立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指标和重大事项报送制度,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监管信息,不断延展监管的深度和广度。三是搭建“一个系统”。持续推进“大数据+监管”模式,开发运行“财政金融监管系统”,常态化收集67家在苏金融机构财务数据和业务指标,全面掌握属地金融机构运行情况,探索建立“监测—识别—处置—问责”闭环式监管,数字赋能财政金融监管从“尝鲜”变为常态。
二、坚持统筹兼顾,提升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质效
一是统筹“金融监管”和“债务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将“风险就是管理口径”的理念融入各个监管环节,打造“地方政府—平台公司—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四位一体的“全链条”监管,从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两端,实现“从金融看债务,从债务看金融”,深化穿透监管,有效解决监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服务金融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统筹“线上监测”和“线下监管”,实现监管闭环。不断完善财政金融监管预警体系,优化预警指标,提升系统效能,按季度形成线上监管成果,强化数据分析比对,提升日常监管、现场监管的及时性针对性。通过核查、调研、函询、约谈等方式,及时反馈和提示监管信息,强化与金融机构的监管互动,监管时效性得到显著提升。三是统筹“当下改”和“长久立”,强化制度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组织开展金融企业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选择部分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核查调研,及时向财政部汇报相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强化监管成果运用,努力做好监管“后半篇文章”,及时通报核查情况,以点及面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系统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持续推动属地金融机构财务制度有效落实、管理规范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协同联动,推动地方财政金融健康发展
一是推进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其他相关监管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横向协同工作机制,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校验,定期通报监管事项,及时向有关各方提示监管重点。着力推进与地方债务监管融会贯通,实现对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融资平台、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的跨部门联合监管。二是加强沟通交流。在加强日常沟通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召开江苏省部分金融机构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座谈会,邀请来自中央和地方的在苏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参会,传达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金融监管的部署要求,通报财政金融监管典型案例,共同商讨加强金融领域财会监督、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坚持查调结合,监管工作不仅关注资金流,更关注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和预期目标实现情况,结合日常监管,先后围绕加强财会监督、金融支持外贸工作、推动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属地金融机构开展调查研究10余项,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推动完善制度要求,多项调研成果被上级采纳,为推动属地金融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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