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江苏监管局:突出四个“实” 推动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2024年8月26日 来源:财政部江苏监管局
今年以来,江苏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将增发国债资金监管作为首要工作任务,紧盯资金流、项目流、实物量等要素,聚焦项目申报合规性、工程建设规范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等重点环节,举全局之力,以强有力的财会监督保障增发国债资金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使用。
一、提高站位,建立机制,打好基础“做实功”。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学习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刻认识增发国债的背景意义和承载的政策目标,切实增强开展监管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监管方向不偏、重点不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增发国债资金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健全监管三处牵头,其他处室协同配合的常态化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数据共享,为实施常态化、全流程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夯实监管基础。及时整理增发国债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对照各领域增发国债资金管理文件和系统预警规则梳理监管重点,提炼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典型案例。建立监管台账和项目档案,实施清单化管理,所有项目定岗定责落实到人,落实落细监管责任。
二、系统监控,网格管理,穿透监管“出实招”。一是多系统监管,确保线上监控全覆盖。依托财政部全国预算管理数据汇总系统和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线上监控全覆盖,多维度交叉比对,充分利用增发国债资金监控模块细致排查疑点。二是网格化监管,确保项目监控零遗漏。根据分布地区和资金投向划清各处室任务分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项目现场核证全覆盖。科学分配全年监管任务,序时推进监管进度,将增发国债资金监管与其他监管工作一体推进。三是穿透式监管,确保监控环节无死角。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开展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交叉印证,对项目申报、建设、完工等情况,及增发国债资金分配、拨付、支出等方面实施全流程监督。
三、内外联动,齐抓共管,凝聚合力“谋实策”。一是完善内部统筹协调。依托局内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组织“月交流、季总结”,定期召开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和问题案例讨论,聚焦监管重点、反映突出问题,研究部署近期工作,理清工作思路,不断提高监管履职能力。二是推动部门协同监管。组织召开全省增发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推进会,通报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省财政厅、发改委、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7家省级主管部门结合职能依次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对市县区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组成多部门联合监管小组开展现场监管,齐抓共管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抓实上下联动监控。项目监管责任人点对点对接各地增发国债资金管理联络人,联动全省基层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实施常态化监控。定期向省财政厅反馈监测情况,及时推动解决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等具体问题,提升增发国债资金监管模块监控功能。
四、问题导向,聚焦整改,闭环监管“见实效”。一是多措并举查证疑点问题。采取资料检查、电话网络问询、函询约谈、部门协查、实地核证等方式进行问题核证,充分沟通检查情况,完备问题确认程序。二是分类监管强化过程纠偏。每半月在系统内通报增发国债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区分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项目资金使用单位三类主体,通过下发监管函等方式加强过程纠偏,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长效整改。三是建立整改台账推动闭环监管。压实地方项目管理和问题整改责任,督促项目管理责任人按月上报整改进度。不定期通报典型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扩大监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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