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江苏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建设“四强”战斗堡垒 
服务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江苏监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为抓手,既“造形”又“铸魂”,推动在党支部整体建设水平上有成果,在引领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上见成效。

  围绕“政治功能强”,持续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落地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政治机关不是简单在机关之前加上“政治”二字,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是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要在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过程中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财政监管工作实实在在的成效上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部署党建工作时注重强化服务保障财政中心工作的导向,提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水平和履职能力,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江苏篇章”和“财政篇目”作一体学习领会各支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在局党组的部署下,狠抓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将人心和力量都凝聚到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 

  围绕“支部班子强”,夯基固本不断提升组织凝聚力战斗力。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和委员优先选派支部内优秀青年骨干担任,构建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工作格局。建立“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建立党建工作提示制度,落实党组织书记、纪检组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季度重点工作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优化完善党建考核指标,结合年底支部分类达标定级,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评”,展示支部亮点特色,互相借鉴经验做法,查找短板弱项。接续培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把培育工作与财政监管中心工作、党支部分类达标定级工作等有机结合。建立党支部“三建三共”工作机制,围绕“建在财政监管一线、建牢联系基层纽带、建强支部战斗堡垒”,推动各党支部与不同领域、不同地域、不同层级的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共学、座谈交流、调研实践、志愿服务等,实现“活动共建、资源共享、协作共赢” 

  围绕“党员队伍强”,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监管干部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方式,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开展专题座谈、谈心谈话等,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以“共识”推动“共为”。抓住“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实施“青蓝工程”“干将工程”,树立“青蓝开讲”“青蓝沙龙”两大品牌,打造“传承·一起向未来”等党建活动品牌,60后”的同志为主体搭建“传经送宝”交流平台,选择11位能力素质过硬的老同志与年轻干部结成“青蓝组合”,以老带新做好“传帮带”,推动干部队伍从“青黄不接”转化为“青蓝相继”。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持以“实干实绩”作为“风向标”,为敢为者撑腰、让有为者有位。持续抓早抓小,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建立纪检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纪检组长抓党风廉政建设12345”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廉政提醒谈话机制和廉政回访机制,把监督抓在经常、融在日常。 

  围绕“作用发挥强”,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利用一处室一支部的优势,根据职责职能和重点任务,各支部在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上动脑筋、拓思路、下功夫,主动到财政监管主战场选“课题”、到攻坚最前沿定“项目”。在地方财政运行监管方面,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108个市县区地方财政运行“立体画像”。分析评估成果获部省领导高度重视和肯定。在中央转移支付动态监管方面,在全国率先实现对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直到资金使用单位动态监管“全覆盖”,有效解决资金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累计在线监控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超9500亿元、9万多个项目。相关做法被中央深改办《改革情况交流》刊发,获评全国财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财政改革发展生动案例”一等奖。在债务监管方面,坚持“风险就是管理口径”,推动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将经营性债务纳入全面债务管理。在会计监管方面,在系统内率先开展财会监督先行先试,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对全省600余家上市公司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实施分级分类监督。在金融监管方面,率先实现对全省67家具有重要影响金融机构动态监管日常化、机制化,常态化掌握金融机构政信类业务开展情况,打通政府债务和财政金融风险双向融合监管新通道。在中央预算单位日常管理方面,在系统内率先开展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分析,坚持寓管理于服务,实现对全省属地中央预算单位从预算编制、执行到决算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监管。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