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强根基 促融合 服务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江苏监管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建机制明责任,抓协同促融合,在服务大局上彰显担当,在全面履职上更有作为,在创新探索上勇于突破,机关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党性,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一贯到底。持续加强创新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建立教育督导机制,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建立青年干部列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青年干部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把学习《党章》作为每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集体学习的“第一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动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开展职工思想动态专题调研,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党员干部在网上正确发声,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二、动真章,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
充分发挥党建双重管理体制优势,条块结合,同向发力,推动党建责任一贯到底,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坚持统筹落实党建重点任务。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积极完成体现中央国家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安排,又主动对接落实有区域特色的地方党建工作任务。健全党建责任传导机制。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责任体系,定期组织指导督促,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主动接受中央、地方领导指导。定期向部领导、部机关党委等汇报,按季上报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履职重点工作,按年向部党组报告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党建述职。积极主动向省委和省级机关工委汇报党建工作。
三、筑基石,锻造标准化规范化战斗堡垒
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强基础、创特色、树品牌。深入实施“先锋培育工程”。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持续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接续培育行动。推动各支部主动到财政监管主战场选“党建课题”、到攻坚最前沿定“党建项目”,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等攻坚领域中找准工作切口,开展争创工作。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围绕“四强”党支部建设开展课题研究,将全年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到各支部,结合各支部实际特点,打造“传承·一起向未来”等支部党建品牌。研究建立党支部“三建三共”工作机制。围绕“建在财政监管一线、建牢联系基层纽带、建强支部战斗堡垒”,推动各党支部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基层党组织开展共建活动,实现“活动共建、资源共享、协作共赢”。
四、强能力,建设干净忠诚担当的财政监管“铁军”
深入实施“青蓝工程”“干将工程”。搭建展示训练的“舞台”。用好“青蓝开讲”“青蓝沙龙”两大品牌,活动策划、组织实施、总结宣传等全过程各环节由青年干部自主策划安排,确保每名同志都有任务、有锻炼、有收获。投身实践历练的“战场”。选择能力素质过硬的老同志与年轻干部结成“青蓝组合”,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岗位历练年轻干部。传经送宝交好“接力棒”。利用好老同志“知识宝库”“经验宝库”“精神宝库”,发挥老同志实战经验丰富的优势,为青年同志传经送宝,缩短青年骨干成长周期。
五、促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
把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融入财政监管工作全过程,努力将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财政监管效能。在思想上强化“融”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作用,锚定全会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任务,思考与财政监管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发挥就地就近的优势,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部党组的改革任务部署。如,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树牢“风险就是管理口径”的监管理念,打造“地方政府—平台公司—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四位一体的“全链条”债务金融监管体系,实施全口径债务监管。在行动上建立“融”的目标。把发挥财政监管效能,提升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绩效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党建品牌建设为载体,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增发国债资金监管,持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热点难点,关注地方财政运行,督促地方党委政府优化支出结构,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在管理上形成“融”的机制。深入推动健全“传导政策—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充分运用“5+2”动态监管系统,利用自主开发的中央转移支付动态监管系统,将转移支付资金在使用单位的情况纳入监管范围,解决资金监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六、严纪律,锻造更加坚强有力的党组织
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深化作风建设,纵深推进财政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周”系列活动。用好身边正反典型案例,提高教育的影响面和震慑力。深化纪检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和各支部纪检委员作用,把纪检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完善内控制度体系。规范监管工作流程,坚持把内控融入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开发。强化廉政风险和履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纪检组长抓党风廉政建设“12345”工作机制、廉政提醒谈话机制和廉政回访机制,确保财政监管工作在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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