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四项举措 贯彻落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部署要求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进行统筹设计,是加强财会监督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财政部召开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江苏监管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和会议部署要求,系统谋划务实举措,周密组织积极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
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召开后,江苏监管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意见》精神和会议部署要求,深刻领会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财会监督是政治监督的根本属性,牢牢把握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随后,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进行再学习、再动员、再布置,并交流学习初步体会。在学习中,坚持把学习贯彻财会监督工作部署,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贯通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奋力高质量全面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全局各处室按照局党组布置要求,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把每名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财政部工作要求上来,聚焦财会监督重点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及早做好今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主动对标对表,着眼长远,推进构建完善长效体系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财会监督保障
根据全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统一布置,江苏监管局及时研究成立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专班,明确主要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臧雪涛任领导小组组长,局纪检组长、一级巡视员薛鑫堂,副局长张贺才,副局长丁丽丽分别任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会计评估行业)、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财经纪律)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长,分别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明确各专项行动牵头处和成员处承担的任务;各成员处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本处室承担专项行动任务具体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
按照财政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财政部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财监〔2023〕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财政监管职责和江苏区域实际,分类制定江苏监管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监督、预算执行动态监督3个方面工作措施,明确各项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内容、处室主体责任、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工作要求等,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推动构建体系机制,凝聚财会监督合力
按照《意见》和有关全国会议明确的总体目标要求,江苏监管局统筹谋划,积极推进构建财会监督体系机制。局内相关处室主动联系部对口司局,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挑选精干力量参加部专班工作和相关专项工作。
一是加强与省级部门监督协同。安排人员参加全省加强财会监督工作部署会议,及时了解全省工作进展情况;双方专项行动牵头处室密切沟通合作,共同商议落实财政部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和分工实施步骤,确保思想统一、行动协调。进一步落实与江苏证监局签署的双方合作监管意见,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交流协作。
二是加强与省行业协会监督协同。江苏监管局推荐的两名干部,在今年3月上旬召开的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评估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上,经换届选举,分别当选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省注册评估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固化了与行业协会的联系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与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协同。
三是加强与中介机构执业监督协同。为推动提升审计执业质量,促进各类监督主体横向贯通,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江苏监管局组织召开在苏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交流会。会上,4家单位介绍了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的做法经验,以及进一步学习贯彻《意见》有关要求的打算;江苏证监局、省注协有关负责人参会并提出要求和希望;江苏监管局局领导全面宣讲了《意见》的重大意义、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等,并就中介机构落实好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提出要求。
四是加强与市级财政部门财会监督工作纵向联动。加强沟通交流、互学互鉴,3月份,南京和苏州两市财政局领导分别带队到江苏监管局专程学习交流财会监督工作做法与成效;江苏监管局应约安排人员到无锡市财政局,讲解加强财会监督的实践路径,互学互鉴,共同提高财会监督能力水平;安排市县财政局在江苏监管局挂职锻炼的干部,参加专项行动重要工作,促进在实践历练中不断提升财会监督队伍素质。
四、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处室按照局党组要求和专项行动职责分工,结合正在开展的财政监管日常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宣传发动,增进各方对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近日,监管五处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专题调研,宣传《意见》的各项内容,督促抓好贯彻落实,查找分析中介机构发挥执业监督目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征求意见建议,及早思考研究各监督主体横向协同的具体实现路径。监管二处结合在苏中央预算单位年度决算审核工作,对照《意见》有关要求,深入了解有关单位内部财会监督职责履行情况。同时,组织编辑《财会监督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和重要情况,向财政部反映落实《意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工作建议等。
下一步,江苏监管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和会议部署,突出财会监督政治属性,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密切跟踪分析,及时巩固提升;依照职责分工,积极推动完善体系、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提升效能等各项加强财会监督举措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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