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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专员办:在财政监管的新征程中砥砺奋进

  ——2017年新年寄语

  金猴挥棒辟新路,雄鸡报晓促征程,转眼间我们便来到了崭新的2017年。站在岁月的山脊,回望已然悄去的2016年,每一个躬身于财政监管事业的人都心潮澎湃,感慨万千。过去的一年里,面对职能任务转型带来的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心中有信仰,肩上有责任,脚下有力量,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财政事业的无限热爱,始终肩负“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神圣使命,忠实履行财政预算监管职责,为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转型,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刚刚过去的一年,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江苏专员办党组团结带领全办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中心,聚焦过程监管,聚力创新创优,在专员办工作转型的征程中迈出坚实步伐。一年来,全办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和思路,强化转移支付预算编报审核、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取得新进展;履行部门预算监管职能,实现对中央驻苏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决算、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管理;密切关注地方政府收入质量、债务管理等运行情况,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扎实开展各项检查、核查和调研,在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和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发挥了更加突出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两学一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优化处室职能设置,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为推进财政监管科学健康发展夯实了基础。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2016年,是辛勤忙碌的一年,更是硕果累累的一年。据统计,全年受理审核城乡居民社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利息费用补贴等13项中央财政补助申请,涉及资金130亿元,保障相关部门、单位和群众充分享受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完成529户在苏中央预算单位的预算审核并对4351个银行账户进行年检;依法实施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性债务、新能源汽车补助等专项检查、核查近20项,及时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问题,既维护了财经秩序,也回应了社会关切;围绕财税改革,扎实开展“营改增”政策落实、兵团体制改革等17项调查研究,提出各类政策建议近百条,研究成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累计征收中央非税收入227亿元,审批退付一般增值税10亿元。2016年,我办被财政部评为法治宣教先进单位和预算、决算管理先进单位,继续荣保“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政务公开、信息调研等多项工作在专员办系统名列前茅,全办有15人次获得部省各类表彰,这些喜人的工作业绩,得益于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部内各司局的大力帮助,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各方的理解与支持,是全办职工履职尽责、踏实肯干的成果;也是广大家属宽容体谅、默默奉献的成果! 

  凡是过去,皆为序章。新的一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在监管信息化建设上取得新突破,着力用信息化手段推动财政监管科学化、机制化,全面展开中央专项资金动态监控,针对地方财政收支运行、地方政府性债务、中央驻苏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分别构建动态监管平台,完善监管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数据分析研判,实现精准、高效监管。二是在建立健全与地方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监管机制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归纳近年来的工作经验,主动与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构建涵盖日常工作联系、数据定期互通、监管成果共享的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积极性,形成财政监管合力。三是在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的上取得新进展,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主动迎接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不断在工作思路、工作手段、工作举措等方面深入思考、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积极探索适合监管实际的监管模式,确保基础工作见成效,重点工作有亮点,专项工作出精品。四是在规范内部管理方面再上新台阶,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完善内控规程,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监管能力;健全考核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深化转型时不我待,创新发展任重道远!让我们上下同欲,锚定航标,稳中求进,撸袖大干,不执于旧,无畏于新,秉承初心,在财政监管的新征程中砥砺奋进,以更加出色的答卷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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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