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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快建立中央财政动态监管体系

 江苏专员办   潘文立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事关治国安邦、强国富民,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我们必须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关注资金使用情况,追踪政策执行效果,实时掌握各级财政运行态势,加快建立中央财政动态监管体系,推进财政管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财政政策效应和资金绩效。 

  一、为什么要加快建立中央财政动态监管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手段。财政是庶政之母,财政通过制定实施财税政策、筹集收入、安排支出、管理监督等行为实现配置资源、调控经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国家职能等作用。“要把国家财政放在经常的、稳固的、可靠的基础上”,就必须对财政行为和财政资金实施全方位动态监管,保障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财政行为得以顺利实现,这也是财政内控建设体系建设与实施的重要体现。 

   二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应有之义。要落实好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新时代背景下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无论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还是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及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都要求我们进一步从政治上战略上谋划、部署、推动各项财政工作,切实做到“有财有政”并更加突出“政”。“三大攻坚战”迫在眉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箭在弦上,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就在脚下,愿景喜人又逼人,中央财政应立高行远,加快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将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一一落实、项项跟踪,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推动改革,搞好管理,为实现十九大制定的宏伟蓝图提供坚实强大的财政保障。 

  三是治理财政领域乱象的现实需要。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要“坚决防止和有效避免财政领域乱象丛生问题发生”。当前,区域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积聚、部分地区财政收入虚收、空转,转移支付资金沉淀、挪用等违法乱纪情况屡有发生,个别地方财政运行举步维艰。“如果你能够追踪金钱的流动,就会找到真相。”动态监管紧盯资金流向,能主动发现并纠正财政行为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将问题消灭解决在萌芽状态,发挥公共资金“守护神”和“安全阀”的作用。 

  四是适应机构改革提升部门绩效的有效途径。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职能划入审计署,财政部将进一步聚焦财政行为的事前事中监管。必须转变管理方法,特别对财政行为实施过程监管必须由过去“查账”方式转变为主动监控方式,要在信息时代、大数据的条件下,开展智能化管理,推行网上动态监管,提升部门管理绩效。 

  二、如何构建中央财政动态监管体系 

  实现中央财政动态监管,需要整个财政管理的系统推进和上下联动,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管理”,也需要明晰财政部门监管责任和资金使用单位管理主体责任的界限。动态监管体系覆盖财政主体业务,才能发挥协同发展整体推进作用,促进加快建成现代财政制度。 

  (一)中央财税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动态监管。财税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对其贯彻执行情况和落地效果实时跟踪,既可以督促基层真抓实干,又可以对政策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同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还可以相机调整。动态监管既反映宏观财税政策走势,又了解掌握微观市场经济运行状况,为中央及时应对国际国内环境变化提供第一手资料。如,“营改增”全面试点期间,财政部安排各地专员办开展“营改增”实施对企业税负影响情况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改革进展,反映问题矛盾,切实将改革红利落实落好。 

  (二)中央财政收入动态监管。“数”反映“财”,“财”服务“政”,特别是在财税改革密集期和深化期,第一时间掌握收入数据,建立实时动态监管,既能够及时分析财税政策的执行效果,更直接地反映收入情况和收入质量。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财税关库银专线联网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收入监管分析系统,将线上统计分析与线下核查调研有机结合,实现对中央财政收入运行情况的全面动态监控,推进提升收入质量和征管水平。 

  (三)中央财政支出动态监管。中央财政专项支出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从近几年的审计公报和中央巡视情况看,专项支出资金使用环节问题频发,已成为财政管理的短板。如何解决这老大难问题,我们应转变工作思路与方式,变事后检查处罚为过程监控纠偏,强化预算执行监管,盯住资金使用终端和单位,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将每笔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使用及实物成果纳入监控平台,实现不见面监管,加强在线分析和预警研判,结合必要的线下核查、调查、检查、评价等管理手段,实现常态化管理和动态控制。 

  (四)中央部门预算动态监管。对照党的十九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中央财政在严把预算编制关的基础上,应把部门预算管理重心转移到预算执行环节的动态监控上。在现行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基础上探索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纳入监管范围,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实施全方位监控,及时制止和纠正发现的问题,规范预算管理。 

  (五)地方财政运行和政府债务动态监管。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其重点工作之一就是监控地方财政运行和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维护和支持地方财政健康发展。我们要建立完善地方财政运行数据库,关注地方收入真实性、地方财政收支的结构、趋势等情况。以风险为口径,完善政府性债务基础数据库,健全统计监测机制,动态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新风向新形式,严格依法核实处理违规举债行为。 

  (六)中央财政金融动态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是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基本要求。财政担负宏观审慎金融监管职责,在新时代就要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的指导意见》要求。要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就必须沉下身子,找到抓手,构建金融动态监管平台体系,将应履行的各项职能固化嵌入监管系统之中,分层分级明确责任,并通过科学有效管理,更好地促进财政、金融融合互助,夯实壮大国家治理的基础和能力。 

  (七)会计信息动态监管。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会计信息是社会发展市场经济的“晴雨表”。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日常管理,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质量行政监管为抓手,以财政会计行业监管系统为依托,建立会计信息动态监管平台体系。结合新时代发展要求,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职责,建立会计信息定期轮查和随机抽查制度,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与审计、证监、注协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大会计行业乱象治理力度,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好市场环境和经济秩序。 

  三、财政动态监管实践初步成效及展望 

  近年来,部分地区和部门积极探索建立财政动态监管平台,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6年以来,财政部江苏专员办响应国家“放管服”改革号召,以提高资金绩效为导向,利用“互联网+管理”,开发试行“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动态监管”平台,实现对全省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的网上动态监管,涉及上万个项目、中央专项资金1000多亿元,已发现并报告低效、无效等问题资金10多亿元,提出相关建议30余条。江苏省改革办调研认为,这一做法极大提升了资金监管效能,基本改变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在基层管理梯次弱化的被动局面,有效填补了中央财政资金的综合监管“短板”,充分发挥了动态监控和过程控制的积极作用,更好服务了宏观经济决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社科院专家评估认为,这一做法体现了现代监管理念,填补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综合监管的空白,在服务财税改革大局中具有独特价值,值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江苏专员办又开发上线运行了预算收入动态监管平台覆盖江苏境内全部收入类型和纳税主体,涉及240余万纳税户,1亿多条电子税票记录,实施动态监控提高收入征管质量;开展综合分析,全面完整反映全省财政收入状况,呈现财税政策改革和落实情况,为宏观决策提供建议参考。该办《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江苏的落实情况》、《关于江苏省2017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的分析报告》等多篇调研分析报告得到财政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广东省人大推进并完善财政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以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依托,整合有关数据资源,在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跟踪了解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确立联网监督分析成果运用机制,为省人大高效开展预算监督提供保障。 

  湖北省财政厅推动社会保障资金动态协同监管,明确主管单位主体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管责任范围和监管要求,分兵把口、条块结合、在线监控、精准作为,以往社会保障资金“都管又都不管”现象迎刃而解。 

  财政部党组为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将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监控,实行精细化管理,解决实时监管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现代财政管理必须具备现代管理理念和现代管理手段。财政网上动态监管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关键在于决心,在于行动。建议财政部及时总结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和各地动态监管实践做法,以预算为龙头,以业务为骨干,以信息化为支撑,抓紧研究建立中央财政网上动态监管平台,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中央财政动态监管体系,赋大国财政以强兵利器,实现财政管理水平的重大飞跃,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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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