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江苏监管局: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五大新特点和工作建议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这类单位),因经费大部分来源于创收,上级主管部门大都是企业集团等,其银行账户具有不同于其他预算单位的鲜明特色。
一是在外地外省开立的账户数量较多。这类单位通过承接项目工程等获得收入,弥补财政补助资金缺口。由于部分异地工程期限较长采取项目法人制,部分地方要求设立专门账户以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部分地方(甲方)在合同中直接约定就地开户条款,部分单位与外省地方政府或部门合作设立联合研发机构等,客观需要异地开户。
二是集团资金集中存款账户多和资金量大。近年来,这类单位按照集团要求实行资金集中存管,在集团财务公司或集团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资金集中存管账户,部分集团要求90%以上资金往来通过集中存管账户办理。资金集中存款账户,是单位自主管理账户,不需要审批、备案和年检,导致监管被架空。
三是贷转存账户较多。这类单位因经营需要,办理贷款并开立贷转存账户,少数单位贷转存账户及存款占比较大。贷转存账户也是单位自主管理账户。
四是虚拟账户扑朔迷离。如基本账户下设的虚拟定期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定期存款户下设的不同期限的虚拟子账户;新试点的,以虚拟账户存款形式出现的数字人民币账户及资金;部分无财务公司的集团在商业银行开立的集中存管账户,单位账户以虚拟户形式管理;部分地方住房维修基金账户、公积金账户采取管理机构开设账户,存款单位设立虚拟户的管理形式,等等。大部分单位财务人员不清楚什么是虚拟账户,余额是否列示,如何列示,银行对账单差异很大,给账户管理和年检带来巨大干扰。
五是支付平台的非银行账户在途资金越来越多。随着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越来越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为了更方便付款人付款,普遍地通过二维码收付资金。这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非银行账户资金,并不实时转入单位的银行账户,导致“在途资金”笔数多、单笔金额小、备注信息不全甚至大部分没有备注信息,对账极其困难。
为此建议:一是规范银行等金融机构虚拟账户的设立、对账单等管理制度,不允许跨账户类别(如基本户下设类定期存款虚拟户)、资金使用要求或性质(如基本户下设保证金虚拟户)设立虚拟账户;二是规范支付平台资金监管,要求相关资金往来必须日清月结,满足监管和单位资金核算要求;三是集团资金集中存管账户,将财政拨款及其收支也纳入其中,脱离了财政监管。建议将集团资金集中存管账户、贷转存账户,纳入监管家局年检范围,但不纳入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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