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监管局:构建“一二三四”工作模式做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
2024年,江苏监管局以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为抓手,坚持定岗定责、联合联动、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采用线上全面监管和线下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行动态监管和过程控制,努力提升资金监管效能。
一、形成“一套体系”,夯实监管基础
一是建立监管机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增发国债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形成以监管三处牵头,其他处室协同配合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为实施常态化、全流程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增发国债资金由全局五个业务处室和办公室共同承担,举全局之力开展日常监管,每个项目落实具体责任人,与项目单位建立一对一联系,动态掌握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其他转移支付资金由职能处室具体负责,根据对口管理资金和地区明确每个岗位人员承担的监管职责,构建条块结合的监管格局,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三是提升监管能力。收集整理政策文件和资金管理办法,对照资金管理文件和系统预警规则梳理工作重点,提炼资金监管典型案例,通过专题业务培训,深入了解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出台的背景和承载的政策目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聚焦监管重点、发挥监管合力。四是定期沟通交流。建立“月交流、季总结”的定期部署调度机制,按月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共享监管成果,按季总结工作成效,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二、着眼“两个维度”,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线上维度”。开展线上普遍跟踪,动态掌握资金流和实物量。充分利用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江苏监管局动态监管系统,动态监控项目资金流以及项目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实物量情况。通过系统预警和人工线上巡检发现疑点,采取电话、网络问询、函询等多种方式进行核实,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置,确保在线监控项目无遗漏,环节无死角。二是“现场维度”。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结合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对各有关地区开展现场一揽子监管,同时对该地区所有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专项核查和集中整治,采取访谈座谈、资料核实、现场查看等方式,深挖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严查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资金浪费、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聚焦“三个联动”,增强监管合力
一是横向“内联”。依托局内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召开资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和问题案例讨论,聚焦监管重点、反映突出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提高监管能力。二是纵向“互联”。根据职责分工,各监管责任人点对点对接各地资金或项目管理联络人,联动全省基层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实施常态化监管。三是多向“外联”。与省财政厅、相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定期沟通对接,通过开展联合会商、督导等方式“一抓到底”。及时核实疑点、联动督促整改,共同推动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四、做实“四个举措”,巩固监管成果
一是建立增发国债资金和预算执行监控月报制度。发现疑点及时与地方沟通,核实清楚后,通过下达《关注函》《提醒函》等形式,督促整改。二是下达整改通知。根据部统一安排,针对以前年度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省财政厅和相关主管部门限期整改,举一反三,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建立整改台账。针对现场监管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单位立行立改,无法立刻整改的,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同步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强化闭环监管。持续跟踪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做好问题“回头看”,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处理问责、优化管理”相统一的监管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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