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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苏监管局:“三个坚持”强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流程监管

  近年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挥了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2024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提出了7方面16项具体举措,支持地方政府进一步用好专项债券,也标志着专项债券管理新机制的建立。监管四处深入学习文件精神“三个坚持”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使用。

  一是坚持源头治理,推动项目更优。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准确把握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持续关注债券资金投向和项目申报管理情况重点关注“负面清单”执行情况,督促地方切实做好专项债券常态化申报、按季审核工作,按要求开展债券发行现场观察,推动债券项目和资金更快落地。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监管更实。完善专项债券资金监管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动态监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变动情况,按季编制债务手册,适时开展专项核查,扎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等情况核查督促财政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做好资金核算,严防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是坚持追踪问效,推动绩效更佳。及时汇总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重点关注前期检查核查和审计部门审计发现的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敦促措施落实到位,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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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