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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专员办:三项措施加强中央涉农专项资金预算监管

    

  为服务和促进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我办紧紧围绕财政部关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监管工作要求,主要从涉农资金申报审核、跟进监管、开展调研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涉农资金预算监管。

  一、把好前置审核关口,确保申报符合政策

  为确保地方申报项目符合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我办主要从四个方面着力,严把项目资金申报关口,扎实做好前置性审核工作。一是着力规范审核程序。进一步梳理清晰涉农资金审核流程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岗位人员初审—主管处室复审—办领导审定”的三级审核工作内控机制,提高监管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着力提升审核质量。结合中央对江苏转移支付涉农资金实际,建立健全农作物良种补贴、国储商品等重点涉农资金项目档案管理,细化相关申报明细资料,细致核对申报资料间的勾稽关系,严把申报资料的数据关,进一步提高审核工作质量。三是着力提升报审效率。从申报环节着手,提前布局,及时主动联系省级主管部门督报材料,掌握申报动态,将申报环节和审核环节同步运行,为夯实审核工作和保证审核质量留足时间,进一步提升审核工作效率。四是着力防范审核风险。在初审和复审环节,强化不相容岗位的分离控制,优化审核工作处内AB岗位职责,严把初审第一关;同时,在小组初审结束后,开展抽验式互审,最大程度降低审核风险,保证申报项目符合政策要求的准确性。

  二、跟进预算执行监管,促进财政政策落实

  充分发挥专员办属地优势,跟进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涉农资金预算执行监管,确保资金及时下达拨付,促进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一是跟进资金拨付流程。加强与省级财政部门沟通联系与信息反馈,及时掌握涉农资金二次分配和下达拨付情况,建立健全中央对江苏转移支付涉农资金项目资金信息库,并适当延伸市县和项目单位,督促资金拨付,提高资金拨付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资金变动分析。加强与市县财政部门日常联系,进一步了解涉农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加强对涉农资金增减变动数据的比对分析,从受益人数、耕地面积、项目数量等基础数据入手,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地区和项目开展现场分析审核,进一步提高审核质效。三是强化现场核实验证。结合涉农资金项目特点,科学制定现场抽检核查工作方案,通过座谈了解、实地走访、随机抽验等方式,重点关注工作程序的规范性、项目申报的真实性、资金发放的及时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促进相关单位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和政策落实,杜绝虚报、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

  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增强政策建议可行性

  按照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和财政部加强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管工作要求,我办坚持以发现和提出问题为工作起点,以解决问题和完善政策制度为工作目标,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的基础上,大力开展调查研究,为进一步完善中央强农惠农富农财政政策建言献策。一方面,加强政策学习研究。一是由分管办领导组织,系统搜集和梳理中央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初步建立起涵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涉农资金在内的政策法规库;二是通过请进来培训、走出去学习、自己讲研讨等多种方式,大力倡导和深入开展全办干部政策学习研究,尽快提升干部队伍财政预算监管综合能力;三是紧密结合财政部下达专员办2015年度重点预算监管工作,准确把握涉农资金预算监管工作主要内容和要求,扎实做好资金预算审核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开展政策调研。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我办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优势,充分运用前置性审核手段,统筹结合审核中现场核实验证工作,细化调查提纲,深入实地开展政策调研,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和项目,主动走访基层财政部门、项目单位和基层群众,核实和调查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征求相关意见建议,从制度设计、机制运行、执行管理等方面集思广益,切实增强相关政策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及时性、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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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