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关于开展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情况调研的函(上市公司)
有关上市公司: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财政部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102号)要求,我局持续强化企业会计监管。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江苏上市公司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情况,我局选择100家上市公司作为重点调研户,组织开展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管理会计、财会监督、职业技能教育等情况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工作方式
我局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现场调研选择部分上市公司开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工作时间
调查问卷工作自2021年9月中旬开始,现场调研等工作自2021年9月下旬开始。
三、工作要求
请你公司填列调查问卷和调查附表(我局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网址:jsz.mof.gov.cn),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发送至我局邮箱:jsjgj5@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 卫,025-51816213;
吴海燕,025-51816275。
附件:1.上市公司调查问卷
2.上市公司调查附表
财政部江苏监管局
2021年9月17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5日